11月10日,黑龙江一奶茶店。奶茶店服务员对进店“顾客”说“欢迎光临,扫一下码”,被对方批评称“说晚了,第一句就应该说扫码”。随后“顾客”亮明身份,系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三人认定该奶茶店执行防疫要求不彻底,不扫码不验码,掏出封条勒令奶茶店关门。
据该店负责人介绍,此店为蜜雪冰城学府新城店,事发时率先进店的男子身着便装,整个过程中并未出示证件,随后自称是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勒令奶茶店关门一天,未进行罚款,也并未出具相关书面材料。11日该店已正常营业。
11月11日,有媒体先后就此事分别拨打肇州县市场监管局以及肇州县委宣传部电话,两单位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此事。当日下午,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肇州县委书记巴小东就此事回复媒体短信称,“您好,正在调查,感谢监督!”
对于公共场所扫码这事,我们先看看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个别场所不设置、个别市民不扫描场所二维码和拒不配合、逃避、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甚至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之前一些场所,被处罚,也都是因为场所负责人,对进入场所的人员不按照规定扫码登记。
可黑龙江这事可不一样,客人进店后,服务员先说欢迎光临,然后7秒后,服务员说扫一下码,结果来人就自曝身份了,说自己是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他认为对方扫码说晚了,随行人员就要给店贴封条。
看了视频后,我特意数了一下,从这位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从他进门开始到服务员说扫码,仅仅过去了10秒钟。
第一,就此事而言,市场监管人员,从哪里能看出,这一门店,对进入场所的人员不按照规定扫码登记?
第二,国家哪条规定明确了进门扫码的时间要求,哪一条规定说,客人进门十秒钟后,服务员才说扫码,这事是违规的?晚了十秒,就属于疫情防控举措落实不到位了?就要贴封条了?这会不会太任性妄为了一点?
事实情况是,这家店线个小时。问题来了,谁给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这样的权力?这是不是属于没事找事,甚至属于恶意贴封条了?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在执法时的自由裁量权,是不是过界了?如此行为属不属于过度防疫和层层加码?
第三,最为关键的是,在一分钟左右的视频里,三个所谓市场监管人员,没有拿出任何证件证明自己身份,也没开出任何处罚单子,而且还有两个没穿制服。这也是一个很大的疑点。
别忘了,法律还规定,个别市民不扫描场所二维码和拒不配合、逃避、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涉嫌违法,应该被行政处罚。
那按照这几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标准和要求,他们进门后的几十秒时间内,好像都没有按照要求扫码,那他们的问题,是不是比这家店还严重?是不是应该接受行政处罚?还等什么呢?赶紧给自己开个处罚单,否则就是双标,故意为难民众。
这家店应该感谢自己家的监控,如果没有这个监控,真的是说不清楚了。其他地方那么多搞过度防疫和层层加码那一套的公职人员,都被处罚了,怎么就对他们产生不了震慑呢?
据上游新闻报道,该店负责人称,视频发布到网络后,11月11日,肇州县市场监管局其他工作人员来到奶茶店,称该事件是误会,视频中“执法人员”是假冒的,目前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如果真的是假冒的,那新的疑点又产生了,其中有一个人穿着的带徽章的大衣是怎么回事?带徽章的大衣这么容易搞到的?还有自带封条?这造假准备是不是过于充足了些?成本也有点高?
还有,最重要的是,他们假冒的目的是什么?图个乐子?也没罚款呀,也没获得实际利益。而且假冒国家公职人员,是违法行为啊。谁的胆子这么大?闲着没事,法玩?这是不是有点滑稽可笑?
毕竟《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这些情况来看,视频中“执法人员”是假冒的说法,也是存疑的,到底真的是假冒的,还是当地看到此事闹到了网上,怕被追责,把自己给摘干净,故意说谎的?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米乐M6 M6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