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江门一老板娘街头卖奶茶的视频火了。视频中,一女子在奶茶摊位前,穿着暴露的旗袍给来往的客人推荐奶茶,米乐M6 M6米乐周围也挤满了人群,过了一会,有人把女子举报了,2个保安过来驱赶该女子,女子说:我卖奶茶是助农,我了什么法了吗?都裹得严严实实的。旁边也有好事者叫到:都没漏点。
一:她是在助农,她卖的系列奶茶中有青桔奶茶,这是帮助滞销的果农推销产品,属于助农行为,她的做法是对的。
二:她也没有穿的很暴露,穿的比这更暴露的多了去了,也没见别人举报,为什么她就不行呢。
反对者的观点比较集中,主要表达的意思是:这样衣着暴露,是伤风败俗,围观的也有小朋友,这样的情况是非常不好的,她的行为就是不对。
随着视频的播出,也有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女子,女老板娘说:我一没钱二没钱,都是自己在创业,我本身就是身材比较好,我利用自己的身材优势去销售产品这个没有问题,而且我也是助农行为,我也问过律师这样可不可以,律师说这个不违法,至于有伤风化,这个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为什么不能做呢?
这是目前为止支持者反对者和卖货本人的意见。那么衣着暴露的卖货被驱赶,真的合理吗?
我个人的观点是:被驱赶的行为是合理的。在谈论理由之前,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几个新闻。
河北保定一女子身着暴露服饰走过一学校,被接送孩子的家长举报,随后被警察带走。
江苏某地一女子晚上参加聚会回家的路上,因身着性格、稍微暴露,被一男子尾随,在一偏僻地方发生悲剧。
女老板娘在视频或者采访中一直强调自己是在帮助青桔滞销的果农消化产品,自己的行为是助农。米乐M6 M6米乐助农通俗一点的解释,就是帮助农民。助农是善念,你本身做的是商业行为,你可以在宣传中提到助农的行为增加产品的卖点或者热点,这无可厚非,但是当你的行为有争议时,你不能拿助农来作为理由和道德的制高点。很简单的例子:你看见一个小孩饿肚子,你就偷一个馒头给他,你说我是在帮助他。你帮他是善念,但是和你偷馒头的行为是2个事情。
这个问题,法律是的的确确没有明确的规定,人们都有穿着打扮的自由。但是有一个词,我觉得比较能解释我反对的理由:衣着得体。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走在街上,露个小肩、露个大腿都是稀疏平常的事情。米乐M6 M6米乐但是这个老板娘是一个经营者,是在组织一个商业活动,商业活动本身会造成一定影响力,这是可以预见的事情,在可以预见的情况下,穿着打扮不要求你多么的合适,至少要衣着得体。
就拿椰树椰汁来说:它们土味的广告风格,从小喝到大的广告词其实都没有法律规定的错误,但是还是受到很大的非议。为什么,因为不合时宜。商业行为的影响力比个人自主行为要大,个人自主行为时候的自由不能全部照搬到商业行为中。
穿衣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我们是不是在自由的前提下考虑一下自身的安全性呢?衣着暴露,绝对不是受到伤害行为的理由,但是衣着暴露会不会增加自己受到伤害的几率呢?社会有法律,问题有警察,但是我们自身的安全是不是需要自身去做一下预防呢?
抛开衣着问题的本身,我们再来看看,老板娘本身也很爽快地承认【我是利用自己身材的优势】,她也询问过律师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其实她也有担心,但是最后她还是做了,为什么,因为这样有助于营销和炒作。没有钱,没有权,全靠自己,这话听起来合理,但是仔细品一品,真的是那么回事吗?做生意,宣传和炒作都是正常的,没钱没权自力更生也是没问题的,但是真的不要为了博眼球去大肆的操作,去走擦边球。用心做产品,用心去经营才是正道的光。
最后,用“法外狂徒”罗翔律师的话做一个结束:法律只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底线。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