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读者向新闻晨报·周到反映,有奶茶店与出版社搞联名活动,并推出了与鲁迅先生相关的奶茶和周边产品。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位爆料读者向记者提供了一些周边产品图片,上面有鲁迅先生的形象。记者发现,这些周边产品与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的联名活动有关,而新品“烟腔乌龙”为乐乐茶和译林出版社联名推出。
乐乐茶为新式茶饮品牌,2016年12月首家门店在上海五角场开业;译林出版社成立于1988年,位于南京市,是国内的一家品牌出版社。
记者注意到,该联名活动从4月23日开始,将一直持续到4月28日结束,而4月23日这天是世界读书日。
记者来到吴江路美食街的一家乐乐茶门店,门店摆放海报,海报当中有鲁迅先生的形象,并写有“老烟腔 新青年”的字样。记者在使用小程序点单时,页面先跳出的是鲁迅先生的头像,进入操作界面点单购买“烟腔乌龙”,奶茶店赠送的袖珍书贴纸上也有鲁迅先生的形象。
联名活动在上海有多家线下主题活动店。位于徐汇的一家线下主题活动店,门口布置了大量活动宣传品,鲁迅先生的人物形象在多处宣传品当中出现,远远看去,都是大先生的形象。在店内,宣传物料以橘黄色呈现,并配套了立牌、联名杯、纸袋和主题手册等周边产品,店内的操作台也贴上了活动内容,上面有鲁迅先生的形象以及“老烟腔 新青年”的字样。
两位女顾客购买了“放心喝茶”套餐之后,拿到了赠送的亚克力立牌。店员向她们展示了一只联名定制文件袋,这个文件袋是属于“读书要紧”套餐的一部分,4月26日才会上线,而且是上海地区美团独家活动。按照活动宣传,文件袋限量为8000个。按照乐茶在推文当中的介绍,这次的联名饮品限定杯身全国总量为28万个,限定纸袋数量为10万个,而袖珍书贴纸数量为14.81万件。
记者在店内发现一个纸质的小书架,上面展陈了多本《鲁迅精选集》的书籍,这套书由译林出版社在去年10月刚刚出版,一共有5本。从4月26日开始,消费者通过参与“你问我答”活动,消费并答对两题有机会获得一本书,每家门店每天限量是15本。
通过这两天对沪上多家乐乐茶门店的走访,记者发现,鲁迅先生的形象在奶茶店的线下消费场景当中,被高频率和密集使用。
乐乐茶在4月23日的广告推文当中表示,“烟腔乌龙”茶底与之前推出的“云顶烟腔”产品茶底相同。但门店海报上打出的“老烟腔”一词,让人不免联想到“老烟枪”一词。
老烟枪,上海话也叫“老枪”。《清稗类钞·上海方言》(清末民国初年徐珂编著的笔记集):“老枪,老于吸烟者之称也。”枪,就是枪,吸烟的工具,形似枪。《上海俗语图说》(上海书店出版社出版)里,第四十篇就是《老枪》,讲了人吃变成“老枪”的危害。香烟(纸烟)流行之后,老枪代指烟瘾大的人。这个词在上海日常米乐 M6生活里有时具有一点贬义,毕竟“老枪”对于不吃香烟的人来讲,肯定是觉着讨厌的。当然,“老枪鬼”基本上就是贬义了。
推文里用了鲁迅先生和他的形象,会让人不免联想到这个“老烟枪”的意思,毕竟大家对他抽烟的印象太深了,不然为什么不用李白呢?作为广告,我觉得还是不适合。“烟腔乌龙”是因为有烟感,这个烟感是不是也带有香烟的感觉?退一步讲,就是“烟腔”可以,为什么要叫“老烟腔”,还拉上鲁迅先生,明显暗指“老烟枪”。现在是一个新时代了,“新青年”应该学习和继承鲁迅先生的精神,而不是推文里的“烟腔”。
对于“老烟枪”这个词,沪语专家、上海大学中文系副教授丁迪蒙老师认为:这个“老烟枪”用了别字“腔”之后,有点调侃,开个玩笑可以,但放在公开场合进行宣传,又涉及到名人,不适宜。
资米乐 M6深媒体人、《新民周刊》主笔姜浩峰在看到乐乐茶与出版社的联名活动和店内的宣传图片之后,第一反应就是“不合适”:
首先,鲁迅先生当年抽烟是有其时代背景的。就今人而言,抽烟并不是一种好习惯。在纪录片或影视剧当中,为了反映大先生当年的活动,出现了一些鲁迅先生抽烟的镜头,我相信这是观众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就联名活动来说,既不是拍电视剧,又不是搞文学创作,只是为了营销,我觉得极为不妥。
第二就是拿鲁迅先生来作为营销主体。鲁迅先生当年喝的是什么茶呢?据我所知,鲁迅先生在写作时,一般是喜欢喝圆炒青,而且是选老的叶子泡茶,他和乌龙茶到底有什么关系,还有待考证。因此当下在广告宣传当中将鲁迅先生与主打的“烟腔乌龙”放在一起,很可能与史实不符,这样的营销无疑是失真的,也是对鲁迅先生的不尊重。
第三,“老烟腔,新青年”这样的提法本身是非常荒谬的。这种宣传用语对当下的青少年会产生什么影响 ?我不知道设计广告词的人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传统的烟草终将成为历史,这是绝大多数有识之士的共识。
资深评论人何振华看到联名活动的推文标题“世界读书日,致敬鲁迅文学”表示:“不合适,这样的标题不合适,显然是对大先生的不尊重。”
世界读书日期间,出版社与奶茶品牌联袂搞活动,打出这样的广告词,标之曰“致敬鲁迅文学”,至少,我觉得很刺目,甚至很扎心,这哪里是在致敬鲁迅?分明就是在消费大先生。
倘若鲁迅先生在世,我相信绝对会写一篇文章痛斥:“呜呼,鲁迅,鲁迅,多少广告,假汝之名以行!(引自《而已集》)”至于活动方在推文里做了“老烟腔”备注,我看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大先生享受的就是一支香烟在手的过瘾,大先生抽烟的手势,也堪为现代文学史的标配,他欢喜抽廉价烟,影响的是他的身体,但催发的是笔尖腕底的闪光思想和无畏文气。大先生从不玩文字游戏,我相信,你活动方干脆不这样转弯抹角玩谐音,倒是更符合大先生的胆识。
属于文化的世界读书日,卖一杯奶茶也好,卖一本翻译书也好,想得出这样一句轻佻的广告,是证明你有文化,还是暴露了你缺乏常识呢?我可以不客气地说,这是对文化巨匠的不尊敬。
上海广告界创意人陶为民是广告歌曲《喜欢上海的理由》创意者及词作者,陶为民告诉记者:
其实,明眼人不会去看推文的阅读量和下面的评论,而是好奇这个新品的实际销量。或许品牌方的初衷,是想和“酱香拿铁”一样,用“老烟腔”在茶饮品类尝试做出差异化。
但是很遗憾,无论是年轻的消费群体,还是对鲁迅先生和“新青年”有起码认知的人士,除了确定这个茶饮品牌已经很久没有有市场影响力的单品才会出此招数,相信没有多少人会去尝试这个用“老烟腔”来致敬文化先驱的产品;更何况,茶饮的主要消费人群是年轻的女性朋友。
沪上资深女文青简诘小姐单位刚刚举办了世界读书日活动,她平时也喜爱阅读鲁迅先生作品,对于这次联名活动推出的奶茶新品,简诘小姐告诉记者:
我喝奶茶一般也是点果茶居多,不太喜欢尝新,除非这个新品让我感觉很好喝,或者能满足我的猎奇心理,比如这个烟腔乌龙新品,让我蛮想喝一杯的。鲁迅先生爱喝茶,也抽烟。他一向喜欢有想法的年轻人,我想,他要是知道当代年轻人给他出表情包,用他的形象“代言”奶茶,应该不会介意吧?但是,鲁迅先生的肖像被这样使用,需不需要鲁迅后人或相关单位授权和把关呢?
是奶茶圈卷了?还是奶茶也有梦想?请来永远不老的“新青年”鲁迅先生来带货,这款“烟腔乌龙”奶茶,用了乌龙茶底,又注入了有机奶。让自带IP流量的鲁迅先生来“站台”,似乎商家觉得“鲁迅”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但挖掘大先生的文化价值,也要重视消费文化名人的法律边界。
各位读者朋友,对于奶茶店与出版社的联名活动涉及到鲁迅先生,你个人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当中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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